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項目申請診斷證明書Post published:2026-06-24Post author:chgshregaPost category:註冊組一、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應繳交本會大考中心格式之診斷證明書。為保障考生應考權益,使考生具充分時間就診取得診斷證明書,116學年度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業於115年06月17日(三),公告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之下載專區,敬請周知相關師生。二、116學年度考試簡章預計於115年08月04日(二)公告,屆時務請貴單位轉知報名考生,詳閱「捌、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辦法,以保障個人權益。 Post Views: 6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少於18,我有話說」兒少表意活動下一篇文章「2026大學特殊選才書審競賽」相關內容114年度10月政策宣導廣告執行情形(無)2025-10-27交通部公路局宣傳「TPASS 2.0公共運輸常客優惠回饋」措施案2025-05-02轉知南投縣竹山鎮公所有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可由申請人逕自數位發展部所建置之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 Data)平臺下載電子證明書使用2026-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