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項目申請診斷證明書Post published:2026-06-24Post author:chgshregaPost category:註冊組一、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應繳交本會大考中心格式之診斷證明書。為保障考生應考權益,使考生具充分時間就診取得診斷證明書,116學年度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業於115年06月17日(三),公告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之下載專區,敬請周知相關師生。二、116學年度考試簡章預計於115年08月04日(二)公告,屆時務請貴單位轉知報名考生,詳閱「捌、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辦法,以保障個人權益。 Post Views: 76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少於18,我有話說」兒少表意活動下一篇文章「2026大學特殊選才書審競賽」相關內容公告:114學年度國中教育會考及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與專科學校五年制適性入學重要日程表2024-09-24113學年度 重補修名單2025-07-18114學年度畢業紀念冊封面徵稿活動202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