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蕭清源先生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助學金Post published:2025-11-14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一、申請對象:1.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2. 單親家庭或隔代教養家庭之子女。3.導師推薦(無中低收入證明者需由導師證明)。二、本校推薦人數3名(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另審核各項條件以未領取其它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為優先)。三、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4年11月21日備齊相關文件(上學期成績單、清寒證明及導師推薦函電子檔50字以上)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Post Views: 179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114 年度第 2 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下一篇文章《地球人遇見小王子》1/22(四)演出欣賞班級名單相關內容113-1新竹市政府「高中職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2024-09-26青年理財研究與推廣基金會 (鄭芳茹女士、鄭秋敏女士) 114學年度第1學期獎助學金(收件日延期)2025-11-10114-1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青澀芷蘭菁英培育發展協會「公立高中清寒學生教育補助計畫」202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