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

彰化縣政府 函

主旨:有關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1次修正案,高雄市政府業已公告於本(112)年度全國語文競賽網站,詳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112年8月22日高市府教社字第112361698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內容已完成第一階段修正,修正項目包含國語朗讀(高中組)、閩南語朗讀、客語朗讀及原住民族語朗讀(僅
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4項,業公告於中華民國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112.eduweb.
tw),請逕於該網站下載。
三、如有修正建議,請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112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逕寄本府承辦人信箱
(cb089126@email.chcg.gov.tw),俾利彙整報送競賽承辦單位,逾期視為無意見。
四、檢送中華民國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第二次修正建議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