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愛校服務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彰女學字第1110200094號

主旨:修正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愛校服務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校實際執行狀況修正,經111年6月30日期末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二、檢附「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愛校服務實施要點」1份。

校長 陳香妘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學生愛校服務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