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或成績證明

申請在校成績、畢業生成績證明、證書、遺失學生證補發相關申請辦法

一、中文成績證明書

A.在校生:

1.影印成績單至教務處蓋章證明 。

2.或至教務處填寫「中文成績證明申請登記」,並請註明申請學年/學期別。

B.畢業生:檢具二吋近照相片一張、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至教務處填寫申請書,或自行下載申請表  odt檔(請簽名)

二、英文成績證明書

檢具二吋證件照(張數:依申請份數+1張)、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至教務處填寫申請書,或自行下載申請表 odt檔(請簽名)

三、畢業證書補()

(一)必備資料: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最近三個月證件照2吋2張  3.工本費50元 

(二)工本費50元: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或以匯款方式辦理,手續費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彰化分行0505402

戶名:中等學校基金-彰化女中401專戶 帳號:54008060013

(三)辦理方式(約3個工作日):

1.親自申請:請本人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2.委託申請:委託親友代辦者,請備齊相關資料、委託書、雙方身分證等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3.通訊申請:請備齊相關資料、填妥收件人資料之A4信封並貼足掛號郵資(注意會超重,郵資不足恕不受理),並將匯款收據一併寄回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四、學生證補發

1.至教務處填寫「學生證補發申請書」並依序核章(空白卡費用依員生社規定收費)。

2.將申請書及空白卡片交註冊組製卡。

3.遺失之卡片無論是否有儲值均建議依線上掛失流程掛失(掛失流程請參閱申請書),以免被盜用,且掛失後無法取消。

五、學歷證明文件:請自行影印下列文件後至教務處蓋章

1.在校生:當學期己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2.畢業生:畢業證書影本(請持畢業證書正本核驗)

六、畢業生學籍更正申請

1.至教務處填寫申請書,或自行下載申請表   odt檔

2.需檢具原發畢業證書及戶籍謄本、印章

3.費用50元,請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備註:畢業生可填妥申請單後蓋章連同相關附件,附回郵信封後郵寄申請,請詳填畢業年度及班級、聯絡電話,以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