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蕭清源先生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助學金Post published:2024-11-13Post author:chgshlifePost category:05.學務處 / 生輔組一、申請對象:1.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2. 單親家庭或隔代教養家庭之子女。3.導師推薦(無中低收入證明者需由導師證明)。二、本校推薦人數3名(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另審核各項條件)。三、校內申請截止日期::113年11月19日備齊相關文件(上學期成績單、清寒證明及導師推薦函)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Tags: ..獎助學金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3學年度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第三區複賽】恭賀本校榮獲優異成績下一篇文章114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簡章相關內容113-2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2025-02-10梁溪荀先生、梁施綉梨女士紀念基金2025-04-11114年「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全國級族語競賽獎勵金」202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