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小額採購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Post published:2022-10-04Post author:chgshdocPost category:06.總務處 / 文書組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發文字號:彰女總字第1110300155號說明:一、本案業經111年9月20日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訂定。二、檢附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小額採購作業要點1份。校長 陳香妘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小額採購作業要點Tags: ..行政事務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訂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教職員記功以下獎勵令電子化措施要點」1份,並自即日生效下一篇文章修正「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職員獎懲要點」1份,並自即日生效相關內容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2025-05-28轉知-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5年12月31日止2025-01-02有鳳來儀物品、零錢請自行取走202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