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學務處 / 生輔組114-1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一、詳情請參閱附件。二、設籍臺中市六個月以上之家境清寒學生。三、校內申請截止日:114年9月19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要點-1下載 114-1申請書-2在〈114-1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中留言功能已關閉202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