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申請條件與濟助原則︰
(一)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6個月內進行申請,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6個月內以濟助1次為原則。
(二)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
(三)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
必備︰
1.轉介申請書。
2.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當年度低收 /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全戶最新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及財產清冊資料清單)。
選項:
1.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2.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3.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三、如對旨揭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800-217885、02-25026606)。
四、本案「學生急難濟助」需經學校初審始得轉介,有意申請者請先至教官室 王專員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