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蕭清源先生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助學金

壹.申請對象:目前就讀彰化縣高中/職
貳.以下為各組別名額與獎金:
1.高中每名新臺幣3,000元。
参.申請資格︰
1.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
2. 單親家庭或隔代教養家庭之子女。

3.本校推薦人數3名(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將另審核各項條件並以不重複領取為原則)

4.校內申請截止日期:請於112年11月23日前備齊相關文件(低、中收入證明或導師推薦證明及111學年度成績證明(高一檢附國中成績單)至教官室申請,逾期恕不受理。